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9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拟对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8日—2020年7月24日。
监督电话:8069871,8069872(人事股)。
附件:2020年春季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公示表(见文中原文链接)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原标题: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情况的公示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208/cms/cms/html/npsypqrmzf/2020-07-17/1401009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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