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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 2020-08-13 20:28:15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总体流程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采取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未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现场确认对象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受理范围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

非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认定对象,现场确认及体检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所在市(县)、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三、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至8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现场确认地点与联系电话

地点: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10号,国联大厦22楼大厅(可乘坐地铁一号线至市民中心站)

联系电话:80580161。

五、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前,请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申报情况,准备好网上报名号。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由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好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代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签署的资格复审委托书。

“苏康码(锡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全程带好口罩。

六、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户籍在我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2.居住地在我区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高校在我区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link.233.com/13683)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七、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八、关于体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认定并已通过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申请人。

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无锡市(含江阴、宜兴)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免予体检。

(二)体检地点和联系电话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医院医疗大楼西侧),可乘地铁2号线至小桃园站下,或乘公交线路:2、26、87、88、89、131、766路等至第九人民医院站下。

联系电话:85811605(不接受电话预约)。

(三)体检时间

体检需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过后,并根据在现场审核确认点登记预约时间前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22、23、29、30日,上午9:40—10:00;

9月1日,上午8:00-9:30(具体时间以体检号上的时间为准)。

(四)体检准备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经开区社事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体检号。

(五)体检费用和缴费方式

按医院有关收费标准收取,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提前申领好“锡康码”,体检全程佩戴好口罩,体检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的,请增加胸片项目检查。

2.申请人在体检中心一楼前台,应向工作人员告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凭身份证、《经开区社事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和体检号领取体检表。

3.申请人务必于上午10:00前到达九院体检中心空腹抽血检查。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还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珠菌等检查项目。

4.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体检,有无故漏检项目的,将视同不合格处理。

5.体检表由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转交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不需申请人领取。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8月12日

原标题: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634/doc/2020/08/12/3001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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