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宁县户籍、中宁县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中宁县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专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条件
申请语文任教学科及小学全科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等级。申请其他任教学科及资格种类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
(三)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教师〔2015〕169号)规定,已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四)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中宁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六)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和《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十九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已经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0:00—9月11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选择认定机构,即所在地(申领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4.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上传《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
(二)现场确认
1.中宁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预约要求:
(1)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643547398,工作邮箱:znxjszgrd0426@163.com。
(2)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宁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环节,采取QQ群预约制审核的方式。为了避免出现人员扎堆审核的情况,申请人网报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期限内,提前准备好核查资料,以真实姓名加入在QQ群里预约。(预约审核根据申报人员的数量进行调整,请申报人员关注群消息)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7日(8:30)至9月16日(18:00)(非工作日正常休息)。
(2)现场确认地点:中宁县市民大厅教育体育局窗口。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中宁县教育体育局现场审核预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审核确认: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部队证明及本人军官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已通过认定系统调取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带原件审核。学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④普通话证书原件:已通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带原件审核。没有通过验证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
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要求详见附件3)。
⑥网上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审核。
以上材料申请人需装档案袋提交,封面醒目注明:报名号、本人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联系电话等内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在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统一打印。
(三)体检安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中宁县教育体育局规定时间内,分时分批错峰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申请人员须在9月14日—9月18日(非工作日除外),持本人一寸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到中宁县人民医院体检接待室挂号交费,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
(四)无犯罪记录和思想品德核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汇总申请人信息后,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公对公核查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如出现因条件不符合、无法在当地公安部门核查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要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核查公文,方便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资格复审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宁夏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复审。
(六)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料代领委托书》(详见附件4)。
五、认定须知
(一)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持有中宁县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明。
(三)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真实、客观、诚信提出认定申请。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请申请人及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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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5日
原标题:中宁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520/xxgk/zfxxgkml/jydd/202008/t20200827_2210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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