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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孝感市教育局 2020-09-18 08:37:22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孝感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及权限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孝感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孝感市、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孝感市教育局负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请查看拟申请认定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

条件如下:

(一)学历标准及专业要求: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人员,可以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但需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其它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高中阶段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高中阶段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0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9月21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10月1日-10月 8日国庆长假期间系统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点(孝感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为——孝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为———孝感市民之家33号教育窗口)。申请地类型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二选一(孝感市2020年秋季认定无“就读学校所在地”类型)。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站上申请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网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16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感市民之家(新桥路1号,市行政中心北侧 )一楼东二区33号教育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专科起点本科,需同时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本公告附件下载,正反打印,非指定《体检表》无效。申请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栏粘贴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现场确认通过后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体检完成后由体检医院集中交市教育局认定机构)。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2张(网报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相片包装袋上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须有户口本主页家庭住址页、全户人员关系页、个人信息页)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10)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非统考类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11)《孝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明细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所有在认定系统不能自动比对核验的材料,都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三)体检

申请人体检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具体体检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经现场确认通过后,符合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人员,10月17—18日上午8:00到孝感市妇幼保健院(孝感市城站路73号,市文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712-2832959)进行体检(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可提前与医院预约,经允许后可适当提前或延后2天体检)。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照片栏贴与网报同版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两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粘贴单栏须粘贴血液化验、胸透检查、心电图检查等体检原始单据)。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交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湖北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审核认定

凡经过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孝感市教育局在孝感教育信息网上公示认定结果,颁发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预计2020年12月中上旬发证,网报系统可查询认定进度),具体领取时间以孝感教育信息网领证公告为准。为方便申报人员,避免领取教师资格证往返麻烦,市教育局认定机构可受托办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邮寄快递,如需办理邮寄,请在现场确认时登记(网报系统暂未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报时选择“证书邮寄”的仍需现场登记确认,邮寄以现场登记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孝感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1、请下载孝感市各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认定公告发布网站网址.doc在线预览

2、请下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在线预览

3、请下载孝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明细表.doc在线预览

原标题:孝感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附件下载及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2916/gsgg/112336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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