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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孝感孝昌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来源:孝昌网 2020-09-21 09:19:55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20年9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1. 身份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的中国公民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 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直接认定(学历不作提升),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及以前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在有效期之内。

4. 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全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医院体检合格方可。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10月12(国庆期间网报系统关闭)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17:00,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好后,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承诺书》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注:下载表格请勿更改格式)。

(3)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月16日(有效工作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孝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楼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现场确认通过后再到指定医院体检。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并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A4纸正反打印。(见附件1、附件2)

(9)申请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的相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10)孝昌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明细表(见附件3),特别提醒:所有不能在网上自动比对的原件,都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3. 体检

符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月16日前到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贴照片),体检表格请在本公告附件下载。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二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体检医院必须对申请人体检情况现场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三、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双休日和节日除外)到孝昌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丁希电话:0712—4772343

孝昌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

原标题:孝昌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6841/gxgz/112354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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