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5号)精神,现将临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一、申报方式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入口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
二、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临海市(或办理临海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或在临海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已取得学历证书);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 象 | 说 明 |
网上 申报 | 9月22日至10月 12日 (10月1日-8日系统将进行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注:(1)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 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的,责任自负。(2) 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 |
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 |||
体检 | 10月9日至10月13日,带体检费到临海市中医院(回浦路61号)三楼健康管理科缴费预约(网上申报成功后方可预约)
10月14日和10月15日体检(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已婚女性,若遇生理期须提前检妇科,以免影响体检结论给出时间。)
错过预约时间的,请在工作日联系临海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另约,电话89393377
| 所有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 | 10月14日和10月15日上午7:00,空腹,带身份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照片1张到临海市中医院体检。
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已婚女性,若遇生理期须提前检妇科,以免影响体检结论给出时间。
(错过10月9日至10月13日预约时间的,于工作日联系临海市中医院健康管理科另约,89393377)。
Δ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项目检查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Δ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 (建议:怀孕者选择下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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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确认 | 10月19日至10月23日 (8:00-11:30 14:00-17:00) | 所有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 |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综合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
审批 公示 | 11月10日后
| 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 | |
发证 | 11月20日后 快递寄达
| 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选择自取的,请在11月21日-11月30日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号综合窗口领取。 |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综合窗口。
序号 | 上交材料名称 | 说 明 |
(1) | 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2) |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3) |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学历证书是指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 |
(4)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5)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
(6) | 体检表 | 体检后在市中医院领取,收原件 |
(7) | 与此次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自拍照不允许)。 | 背面写上申报学段、姓名、报名号,现场提交 |
(1)-(6)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并注上报名号。
五、注意事项
1.及时在网上申报:9月22日至10月12日(10月1日-8日系统将进行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功能关闭) ,并在10月19日至10月23日带齐相关资料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个人承诺书及相关证照(申请人在首次登录申报系统须先注册账号)。
“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申请人需自己添加已经取得毕业证的且用于申请认定的有效学历信息。
“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3.“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4.“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5.上传照片。上传的近期正面证件照须与用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即现场确认时交到认定机构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详见网报系统信息提示)。
6.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完成操作后上传(详见网报系统信息提示)。
7.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自取”或“邮寄”。“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8.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9.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证照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10.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没有按期拿到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11.体检。
(1)体检预约时间:10月9日和10月13日,带体检费到临海市中医院三楼健康管理科(回浦路61号三楼健康管理科)缴费预约。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约109.35元;未婚申报幼儿教师资格约144.35元;已婚申报幼儿教师资格约228.35元。
网上申报成功后方可预约。
错过预约时间的,请在工作日联系临海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另约,电话89393377。
体检时间: 10月14日和10月15日集中体检。
体检当天早晨7:00,空腹,带身份证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临海市中医院(回浦路61号三楼健康管理科)参加体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的检查,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全部体检项目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体检须X光胸透,怀孕者建议选择下次申请。
六、咨询地点和电话
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综合窗口0576-85280135、0576-85311962。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日
原标题:临海市2020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7216/index.php?r=portal/content/view&sid=331082&id=24497&cid=21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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