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教育体育局、园区社事局,市直属公民办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认定对象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遂宁市的中国公民。
2.驻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考试合格证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3.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报名方式
1.认定机构: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受理户籍或居住地在遂宁市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各县(区、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受理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学校在本辖区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市直学校教师户籍或居住地在国开区、河东新区、高新区辖区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由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受理。
2.网上报名时间、流程
(1)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全市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
9月11日至9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
3.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申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过期无法补报。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报名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区、市)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一律选择“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3)报名成功人员注意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体检的安排,准备现场确认需要的相应材料,以上信息均可在网上申报系统的“注意事项”里查询。
(四)现场确认
申报者需按要求按时将材料呈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是由各确认点对申报者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材料不齐的要求限期补充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退回材料。
1. 现场确认机构、确认类别、地点、时间:
确认机构 | 确认地点 | 确认类别 | 确认范围 | 确认时间 (上班时间内) | 联系 电话 | 联系人 |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 人事师培科 (四楼405室)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户籍或居住地在遂宁市 | 10月9日---10月10日 上午8:40—11::40 下午2:00—5:00 | 0825—2280942 | 宋鸿 |
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人事股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户籍或居住地在 船山区、市直园区 | 10月9日--10月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 0825------2222772 | 肖琴 |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 | 人事股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户籍或居住地在 安居区 | 10月19日--10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 0825—8663578 | 许凤 |
射洪市行政审批局 | 政务服务中心 (人民街108号)三楼4号窗口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户籍或居住地在 射洪市 | 10月29日--10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5:30 | 0825—6618090 | 谢菊梅 |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 人事股(五楼)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户籍或居住地在 蓬溪县 | 10月29日---10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 0825—5422604 | 仲达 |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 人事股 (四楼403室) |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 户籍或居住地在 大英县 | 10月9日---10月1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 0825—7821796 | 马元志 |
▲2.申报者现场确认需呈报下列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号码为18位数)。户籍在遂宁市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遂宁市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各省级测试机构颁发)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学科);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各确认点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的“注意事项”里,事先需要准备照片一张)。
申报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用一个材料袋装上,材料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附件1)。现场确认时,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查后,原件当场退还给本人。
(9)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事项。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
(一)对象范围
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2日--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注册机构根据上述时间确定。
3.县(区、 市)教育体育局初审时间:
11月12日--11月23日。
4.市教育体育局复核及公示时间:
11月25日—12月4日。
5.省教育厅终审时间:
12月7日—12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是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注册机构的建设、人员及工作设备的配备和注册工作所需经费的拨付,保证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各级注册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14〕6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38号)要求,做好试点工作。严格注册标准和程序、严格注册工作全过程的管理。
3.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机构根据统一安排,制定本机构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计划,报市教育体育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4189/jsjg/-/articles/14729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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