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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湖南长沙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 2020-10-10 08:54:0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一、申请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4.已受聘于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人员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5.长沙县教育局仅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受理审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长沙市教育局认定审批。

二、申请认定条件

1.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

1.网上申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 10月30日。

2.流程:

(1)注册网上申报帐号。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确定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县受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窗口确认点(初中及以下)”。

(3)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认定时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GP/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附件1要求的照片同版;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并上传《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格式要求上传)。

(5)核对填报信息并提交。

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须点击“提交”,网报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体检阶段(10月26日--11月4日)申请人应在11月4日前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进行体检,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联系电话:0731-8525914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申请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带好口罩并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绿码)完成相关体检所有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孕妇部分合格,意思是因为怀孕,X光检查的内容没有做。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这个体检结果按照合格处理。)体检须在11月4日前完成,体检结果1年内有效。申请人可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送达市教育局。体检未通过者,体检医院会及时通知本人。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阶段

网上提交资料时间:11月7日-11月15日 

1、实名认证。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17916/portal/one-thing),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

2、确定办理事项和相应区县(市)。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17916/portal/one-thing),进入“一件事一次办”,点击“办证申请”,在“教育医疗”板块选择“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点击之后选择“长沙县”为办理地点。

3、提交材料(参考附件1或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各类人员上传资料相关要求图表压缩包)。

申请人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受理人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注意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

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带齐需提交材料(附件1)前往长沙县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731-84872366。

为确保正常发证,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一寸照片电子照一定要达到指定的像素要求,以免打印不清晰。如照片质量不达要求,受理人将在网上发起补充材料提示,请重新上传。

(四)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

1.时间:11月16日—12月4日

2.长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3.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秋季认定工作完成后,将通过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长沙县人民政府http://link.233.com/26307---右上角网站导航---“县教育局”),对认定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17916/portal/one-thing)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县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4.长沙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收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下载:

 长沙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09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307/zwgk/bmxxgkml/1289170/1289163/202010/t20201009_9047769.html9047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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