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天心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天心区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天心区教育局仅受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
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具体操作细则请查看《2020年秋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网址http://link.233.com/25750/)。
二、 申请步骤
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 网上申报阶段(10月15日-10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通信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任教学科(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确认点。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市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天心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的,现场确认点选择“天心区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确认点”。
(2)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认定机构选择“天心区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天心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的,现场确认点选择“天心区受理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确认点”。
(二) 政策咨询、体检阶段 (10月26日- 11月4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到天心区教育局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731-81830084),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请在11月4日前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地址: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电话:0731-85667926)、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电话:0731-89669288/89669287)进行体检。温馨提示:长沙市中心医院的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需微信预约(关注长沙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电话0731-85667926;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10:30。申请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戴好口罩并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绿码)完成相关体检所有项目(如胸透等),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1年内有效,申请人不需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送达教育局。
(三) 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11月7日-11月15日)
1.申请人须在11月7日-11月15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17916/portal/one-thing),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天心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受理人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注意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
2.在一网通办上,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含认定申请表)请选择邮寄,我局将在本批次认定结束后免费为申请人邮寄。请申请人填写与教师资格网报上相同的、本人签收的详细通信地址,以及本人正确的电话号码。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前往长沙市天心区政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料提交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1),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2楼教育局窗口,可乘长沙市内805、141、705、145路公交车或地铁1号线,再步行至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2楼。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11月16日-12月4日)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将由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将由天心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3.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认定工作完成后,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市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1046/)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心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4.天心区教育局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证书和申请书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市天心区2020年秋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doc
附件2:长沙市天心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doc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1046/zwgk8/bmxxgkml/qjyj56/tzgg95/202009/t20200930_9045273.html?cbaaaimgdjmgd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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