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安徽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20年起,统一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23日17时。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等。淮南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公告发布网址等详见《淮南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淮南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淮南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淮南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淮南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淮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淮南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淮南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淮南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淮南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在淮南市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下半年认定仅限淮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
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淮南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1.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受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各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link.233.com/14423)“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http://link.233.com/17644)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23日17时,报名时间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到指定的其中一所医院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指定的医院名单见《淮南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定医院目录》(附件2)。体检时间为10月21日—26日(节假日休息),体检人员需自行选择前往体检医院,不统一安排。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安排。具体名单见各县区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2020年10月27日—28日工作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淮南市老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田家庵区陈洞路西2号,淮南一中东门旁)。
(2)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点见各县区公告。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淮南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淮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淮南市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淮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link.233.com/12515/)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拟通过人员名单报请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11月25日—27日,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别向各自认定的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人员到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瓦埠湖路东150米)二楼132号市教育体育局窗口领取,联系电话:6689503)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1:附件1:淮南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xlsx
附件2:淮南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定医院目录.doc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1日
原标题:淮南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8077/xwzx/tzgg/551540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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