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0号)和《陕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宝鸡的社会人员,以及驻宝鸡全日制高校的在读研究生。
在宝鸡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宝鸡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宝鸡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30日
2.申报方式及流程:
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宝鸡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上传照片为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将于11月初以公告形式在宝鸡市教育局网站http://link.233.com/12649/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凭现场确认时生成的档案编号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医院待现场确认时随机分配)。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依据审核情况,待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后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关注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宝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电话:0917-2790772、2790771
地址: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
宝鸡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原标题:宝鸡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2649/art/2020/10/10/art_1511_1214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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