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0年秋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现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安乡县范围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本县只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10月15日-10月30日)进行认定报名。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具体操作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2.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体检。申请人持《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体检医院领取)自行到安乡县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完成规定的所有体检项目,体检表中须有医生签署的体检结论意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应在安乡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之前完成。
(二)现场确认
1.时 间:10月26日--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地 点:安乡县教育局人事股(3楼办公室)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到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③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⑤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无须提交);属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由毕业学校或保管本人人事档案的部门证明盖章),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须有医生签署的体检结论意见)
⑦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
要求: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依次整理,不得漏项。
(三)认定公示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综合审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在安乡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四)颁发证书
认定结果无异议后,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领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乡县教育局人事股3楼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36-4312995
4.“安乡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49527918)
安乡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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