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工作安排,现将莘县2021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2020年及以前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网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体检时间:2021年3月29日—3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2日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认定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其他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二、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莘县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为莘县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地点设在莘县汽车站向东500米路南(温州商贸城售楼处对过)。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三、认定机构
居住地、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为莘县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体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带身份证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2021年3月29——3月31日。
体检地点:莘县健民医院
地 址:莘县原国棉厂西邻(振兴街与健康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为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进行体检(必须带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1、小学体检时间3月29,30日。
2、幼儿园、初中体检时间3月31日。
特别提示:
1.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填写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贴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交费体检(体检前一天忌酒,因抽血项目需空腹,建议7:30前到达指定医院)
2.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体检表有缺漏项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等情况,申请人应到原体检医院进行补查或复查。
注:(1)体检时请携带填写完整并张贴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一寸白底证件照片的体检表(见附件)、身份证空腹进行体检。
(2)体检结论只对当批次认定有效,请合理选择体检批次时间。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3月29——4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现场确认地点:莘县汽车站东500米路南(莘县温州商贸城售楼处对过)。
为防止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材料:
小 学:3月29、30日
初 中:3月31日
幼儿园:4月1日
4月2日处理遗留问题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由体检医院交到莘县教体局,凡是不合格人员由医院通知本人复查。)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建议背胶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学科、学段、手机号、身份证号)。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四)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在5月1日左右进行,证书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现场确认,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排队时注意间隔一米。
(二)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莘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1475/ywdt/tzgg/202103/t20210323_3556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