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2021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的要求,结合宁乡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春季宁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宁乡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二、受理范围
宁乡市教育局依据法定职权受理并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长沙市教育局审批认定。
2021年春季长沙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见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25750/)《2021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三、申请步骤
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6月11日-6月25日):
1.申请人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确定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专业相同。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选择“长沙市宁乡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6月21日-6月28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宁乡市教育局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宁乡市教育局现场咨询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206室,联系电话:0731—81800220。
2.体检。申请人请带身份证、体检费和彩色寸照一张于6月28日前到长沙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宁乡市的申请人,可以在长沙市教育局指定的宁乡市人民医院体检,也可在长沙市区指定的医院(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泰和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宁乡市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体检须在6月28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体检不通过,不能参加认定。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7月1日-7月11日):
申请人须在7月1日-7月11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link.233.com/17916/portal/one-thing),先点击“我要办理教师资格证”(可搜索“教师资格”),再选择“长沙市宁乡市教育局”为办理地点,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并关注手机短信提示)。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局申请。请申请人记录受理编号,方便查询。
(四)专家网上审查、颁发证书阶段(7月12日-7月26日):
1.宁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宁乡市教育局将通过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23514/)公示认定通过名单。申请人关注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宁乡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送达,请确保网上申请时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申请人本人签收(EMS需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申请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收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4. 未在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上传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于8月1日之前持毕业证原件至宁乡市教育局206室(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过期视为未取得毕业证,将取消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以下附件请访问原文链接查看。
1.宁乡市2021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宁乡市2021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3.信用承诺书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3514/zw229/bmxxgkml/zfgzbm85048504/jyj7091/tzgg74227422/202104/t20210402_9863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