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2021年上半年隆昌市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四川省隆昌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种类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内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8日一6月20日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2.申报网址:参加了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6月29日。
2.地点:现场确认点设两个: 隆昌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审批股(隆昌市大北街二段14号三楼5号窗口)确认点, 负责在职和社会人员的现场确认;川南幼专教务处确认点,负责川南幼专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现场确认。
3.材料:现场确认必须带上以下材料(所有材料自行购买一个档案袋装好):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限四川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21年 6月30日一7月2日上午8:00。
2.体检地点:隆昌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3.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体检费。体检当天不吃早餐。
(四)领证
申请人在2020年8月1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隆昌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审批股(隆昌市大北街二段14号三楼5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联系人:李华佳,电话:0832-3997609。
五、疫情防控要求。
认定期间各项工作按此公告进行,如有疫情防控相关特殊规定,可结合相关特殊规定变更认定计划。现场审核确认时请戴好口罩、做好洗手消毒等防护措施,降低传染风险。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市行政审批局(http://link.233.com/19741/zwgk/92338475/)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隆昌市行政审批局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9741/zwgk/base/dshow/20210407092154-93304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