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实际,现就2021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形式
一律实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4月8日至6月20日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受理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
(二)仅受理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资格。需办理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咨询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初级中学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国考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五、网报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9:30—11:30。
(二)现场确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审批股(401室)。
(三)现场确认个人报送材料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请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区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自我防护。
七、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申请人到彭山区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体检。
八、收费
认定机构不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用。体格检查费由体检医院按相关标准进行收取。
联系电话:028-37632081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scps.gov.cn/info/1503/730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