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2号)精神及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湖州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湖州市范围内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驻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均可申请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要求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
(三)普通话要求
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四)身体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并体检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提交与审核→体检→审核认定→结果公示
(一)网上申报
4月20日—5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期间网站访问和确认功能关闭),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邮寄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将通过邮寄送达),由于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里上传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小于200K)。
2.申报学科要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一致。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用A4纸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切记只需把虚线以内的内容截图上传,如图:
报名成功后,请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若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须重新上传。
4.在网报提交页面,申请人会看到现场确认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零跑次”,即取消现场确认。申请人只需提交电子材料即可。
5.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务必加入QQ群:611037463(群名为“德清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加群时请注明:资格种类+姓名,如:小学英语XXX,以便后期的电子材料提交及信息沟通。
(二)电子材料提交与确认
1.电子材料提交。6月1日至6月6日,申请人按以下材料清单,把相关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jyjzgrd qq.com,文件名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小学语文张三11223344556)。材料清单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的扫描件(户口簿的第1页和申请人本人页);以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即可)。
(3)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特别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电子材料审核。
6月7日至6月14日,德清县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知。
(三)体检
符合认定范围及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2021年6月16至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到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体检中心(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武源街61号)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证件照(须与网报申请时上传的彩色白底照片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体检结束后,由浙江省皮肤病医院统一收取体检表,申请人不用去医院另行领取。如有疑问,可咨询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咨询电话:0572-8287999。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因需备孕或已怀孕及哺乳等不能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建议参加下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审核认定
教育局对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及体检合格的申请人予以审核认定。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五)结果公示
申请人可在7月中下旬登录德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清县教育局
(http://link.233.com/26286/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在公告公示栏中查看认定结果。县教育局将以邮政EMS方式把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快递给申请人,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孙老师咨询电话:0572-8069705。
附件:体检须知
德清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体检须知
根据《德清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特别提示:因需备孕或已怀孕及哺乳等不能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建议参加下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体检时间
2021年6月16—18日上午7:00开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
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体检中心。
四、体检要求
1、请自行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好《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填写好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个人基本信息,并贴好一寸照片(与网报时上传的白底照片一致)。既往病史一栏:若有则打“√”,写明是何种疾病;若无则在“其他”后面填写“无”,并签名。
2、在一楼服务台领取相关体检资料。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等资料交到服务台即可。
3、体检前三天须清淡饮食,不要饮酒,不要吃过多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的睡眠。
4、体检当天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以方便做体检。
5、当日验血必须空腹(前一天晚上8时后采取禁食,10时后禁饮)。
6、体检表中的每项均为必查项目.
7、体检费自理,医院现场缴费。
原标题:德清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286/art/2021/3/31/art_1229212804_59022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