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开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开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开平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开平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为开平市的)。
(五)驻开平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1年4月12日-4月21日上午(先到开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一楼,然后体检,0750-2371920,联系人:谭医生,地点:开平市中心医院)。所需费用自理。自行双面打印体检表带去体检 。注意:如果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关老师,0750-2211064。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15日至2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四、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时间:4月(2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15
地点:开平市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户口在开平的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在开平的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在开平的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开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link.233.com/13683)进行学历认证。
(三) 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开平市中心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市(区)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4月27日前),交江门市教育局,由江门教育局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样)(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联系人:关老师,电话:0750-2211064)
2021年4月6日
原标题:开平市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0767/kpsjyjzww/zwgk/tzgg/content/post_2289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