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本机构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彭泽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彭泽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彭泽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1)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23:59。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23:59。
网报对象:仅限于2021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彭泽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2)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原则上按照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县(市、区)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做好防疫保障措施: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米依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彭泽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
2.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5月6日—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8:00)
第二阶段(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8:00)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5)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
(三)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均须参加体检,本机构将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体检其他事项在现场确认时将告知申请人。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本机构将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违规处理
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网报时上传的图片必须端正、清晰、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图片和《个人承诺书》,须重新上传。
(三)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行确认审核。
(四)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请及时告知,联系电话:0792-7199299。
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彭泽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1429/zwzx_194/gggs/202104/t20210415_4842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