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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州于都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04-20 12: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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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1)户籍在我县或持有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

(2)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并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即: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滴虫、念球菌;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29日;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28日,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重新上传。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于都教科体”,见教育资讯—政务公开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考虑疫情防控要求,请申请人做好防疫保障措施: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依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对象:

第一阶段:5月6日—5月11日(双休日除外)

确认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6月29日—7月5日(双休日除外)

确认对象: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2.现场确认地点:于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教育科技体育局窗口(于都县贡江镇广场东路132号)。联系电话:0797-6335396。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体检表一份。体检表用A3纸双面打印成册,现场确认通过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张贴好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底版相片,签名后上交认定机构统一编号。体检表可在于都教科体网(http://link.233.com/25961)政务公开—文件通知栏发布的认定公告中下载。或在微信公众号“于都教科体”教育资讯—政务公开栏目发布的认定公告中进行下载。

(2)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申报学科,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或因大学毕业时间较早,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系统无法核验)的申请者,则需增加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三)体检

第一阶段:2021年5月7日—5月14日(双休日除外)

体检对象: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第二阶段:2021年6月30日—7月8日(双休日除外)

体检对象: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地点:于都县中医院住院部一楼体检科。

要求:受检者需空腹于体检当天7:30前到达医院,凭编好号码的体检表报到;根据工作人员安排,缴费后逐项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将由县教科体局统一派员领取。(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医院会联系对应受检者,个人不需打电话咨询体检结果)

三、发放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预计8月中旬,地点和要求见微信公众号“于都教科体”教育资讯—政务公开栏通知,请定期关注。

四、其他事宜

(一)证书领取需要邮寄者请在网上报名或现场确认时提出申请。

(二)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1于都县接受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 资格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961/article-9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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