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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2021-04-21 08:48:02
导读:阜阳市颍州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体检时间4月25日截止,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4月28日,详情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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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20号)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颍州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颍州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颍州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颍州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颍州区外的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颍州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颍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颍州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颍州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link.233.com/21364/)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 (http://link.233.com/17644)查看。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1年上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4月12日至4月23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二)集中体检: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25日截止(4月25日当天也可以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体检、周日不体检。

定点体检医院: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南区南楼健康管理中心六楼),位于南三环淮河路2019号,淮河路与西清路交叉口(可乘9路、17路、19路、31路、56路、75路、101路、城际公交1号线公交车)。

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不饮水,并于前3日不饮酒。申请人员自带与网报上传同底版照片1张,由医院张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体检费用自付。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颍州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报人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

颍州区教育局人事股(阜阳市人民东路58号,沃尔玛斜对面电教大楼四楼)负责确认社会人员。

阜阳师范大学、阜阳信息工程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各校确认点认定。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要求认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绿色“安康码”后方可进行认定。

3.确认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其中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颍州区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颍州区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④驻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link.233.com/12515/)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颍州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颍州区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link.233.com/21364/)、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查看。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公示及领证事宜请及时关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25062/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cdd1116b9856933275468ab)

颍州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8日-6月28日17时,体检、现场确认等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上半年第二次认定公告。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062/xxgk/detail/60740add8866886e708b45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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