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二)就读学校在荆州区辖区内的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其中,就读学校在荆州区辖区内的申报人员仅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对象
(一)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二)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三)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语文、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其它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凭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料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参与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相同;其他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符合《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春季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5月6日7:00—5月18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2日起开始报名)。
春季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17日7:00—6月22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4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第一次现场认定时间:5月7日—5月19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春季第二次现场认定时间:6月18日—6月23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秋季现场认定时间:9月14日至9月27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荆州市荆州区庄王大道绿地铭创(荆州火车站广场对面)七楼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联系电话:0716-4104883。
注:请申请人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网报,以免申报操作过多造成系统故障。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二)报名。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选择“荆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均选择为“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六、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荆州区教育局规定的现场认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一)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二)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在现场确定点领取)。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五)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1张用于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七)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持荆州区户籍、居住证人员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
七、体检
申请人现场确认审查合格以后,持区教育局验章的体检表自行到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省人民医院为疑异问题终检医院。(注: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视为无效。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向确认机构反馈。省人民医院疑异问题终检报告由申请人提交)。
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荆州区荆中路126号门诊八楼,市内乘坐19、20、21、23、26、101、103等路公交车至“市五医院站”下车即可到达。
八、发证
荆州区2021年春季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于2021年8月上旬开始发放;2021年秋季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于2021年12月开始发放。领证地点为:荆州市荆州区庄王大道绿地铭创(荆州火车站广场对面)七楼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联系人:王贵(联系电话:0716-4104883)、吴光春(联系电话:0716-4119050)。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和体检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申请人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4613/xxgk/dfbmptlj/gjdwzfxxgkpt/qjyj/202104/t20210402_587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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