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普通高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苏仙区行政区域内,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在苏仙区行政区域内工作、学习、生活或在郴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3.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专家审查委员会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之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3.以下人员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含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②2016年1月1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除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要求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之外);
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不相同以及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第一步 网上申报
①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第一段 6月11日- 6月25日;
第二段 10月11日-10月22日。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②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以及有关规定来确定并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③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学段须与报考学科、学段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相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④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格式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第二步 体检
申请人自行前往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管理要求,前往医院体检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可在体检医院领取,申请人体检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彩色白底1寸标准证件照1张(须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同版)。体检时间为每一段的网报时间开始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前一日止。
3.第三步 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体检之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种类清单及有关说明见附件1
现场确认起止时间为:
春季批次:6月28日-7月2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秋季批次:10月25日-29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东附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5号窗口(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22路、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电话0735-2473681。
4.第四步 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5.第五步 颁发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发证方式:采取邮政速递或者现场领取两种方式发证,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自行选择。邮政速递方式: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登记好有效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现场领取方式:领取地点为苏仙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5号窗口,具体发证时间将以网站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可登录苏仙区教育网站((http://link.233.com/20116/17734/)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内查看。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请于6月28日前通过各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2021年苏仙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种类清单及有关说明.docx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苏仙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0116/zwgk/zwdt/gsgg/content_3285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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