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网上申请、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和审定,安娜等534名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按姓氏拼音排序)提交的申请材料,除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7月22日(7天)。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7-65527837;电子邮箱:98160664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且无犯罪记录核查结果正常,则进入审批认定、证书制发等程序。对于在现场确认时选择“一次办”并填写了寄送地址的申请人,我们将于7月28日交由邮政采取快递到付方式送达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其他申请人请于7月27日—28日,携带个人身份证、《申请受理凭证及收件清单》到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楼D65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在各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请于7月28日后与相应高校联系领取。(注: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放入本人人事档案,不能及时放入的请妥善保管。
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原文链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783/zwgk_53/fdzdgknr/gysyjs/jywh/202107/t20210716_17419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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