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1〕161号)和《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双教体字〔2021〕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全县 2021 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双鸭山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在宝清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 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 2021年9月15日至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点击进入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
(二)现场确认程序
宝清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在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教师(教练)工作股。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29日。
联系电话:0469-5434793。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由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 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属于该驻宝部队;
8.一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申请人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教师资格审核
全省统一审核时间为 2021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期间认定人员独自前来,不得他人陪同,进入确认现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自动排队,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保持1.5米以上间距,安静等候。
认定人员视情况提供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得参加认定)测温正常且本人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认定。其中: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在认定前14天返回认定机构所在地,按规定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认定。
2.从国外、省外返回的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认定。
3.在认定机构所在市的人员,须保持认定前连续14天健康码绿码状态。
4.认定前连续14天在认定机构所在市居住生活,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认定。
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2021 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2623/index.php?p=news_show&id=5447&lanm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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