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教师资格证 > 报考指导 > 资格认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

来源:233网校 2021-09-27 09:31:54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我区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一)严重心脏病、心肌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合格。

(二)结核病未治愈者不合格。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 1 年无变化者,合格。

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 2 年无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三)严重的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0g/L、女性高于 80g

/L,合格。

(四)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五)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且 1 年内无出血史,1 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

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六)各种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不合格。

(七)恶性肿瘤不合格。

(八)慢性肾炎、慢性肾盂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或急性肾炎治愈不足 2 年,不合格。

(九)I 型糖尿病、П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不合格。

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患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 1 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十)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严重的神经官能症

(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十一)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

炎,不合格。

(十二)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十三)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十四)色盲、色弱,幼儿园教师资格,不合格。

(十五)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合格。

(十六)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 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七)四肢有一肢缺失或不能运动,借助辅助工具仍不能完成教学者,不合格。

(十八)语言残疾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并妨碍发音者,不合格。

(十九)面部有较大面积(3×3 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情况,经修正和借助辅助工具仍严重影响面容者,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不合格。

(二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阳性者,不合格。

三、体检机构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指定县级以上体检医院或体检

中心负责体检,所指定的体检医院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体检费用标准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审核。

四、体检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验工作即关乎申请人切身利益,又关乎教师队伍准入门槛,责任重大。各认定机构要加大对体检工作的协调、督查力度,及时与体检医院协商解决体检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各指定体检医院要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体检工作,确保体检结论准确、真实。一旦发现体检环节弄虚作假,参与其中的申请人不得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参与其中的医务人员要严肃追责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的,认定机构除取消其体检资格外,还要报医院主管行政部门对其追责处理。

(二)体检医院要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体检工作,并选调政

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体检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检查队伍。在每次体检前,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及本办法。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须由医院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每项检查,指定专人组织、逐个对照检查,坚决防止漏检或作弊。

(三)参与体检工作的各科医师要对本科所检项目负责,不得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必须如实记入体检表,不得随意涂改。确需更正的,应首先在被更改的结果上横腰划线,确保其更改后仍然清晰可见,然后在旁边写上更改后的论断或数据,主

检医师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四)主检医师应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 对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填写在体检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做出“体检合格” 或“体检不合格”的结论,由负责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内。

(五)体检中若发现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如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的,申请人应到上一级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医院对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人在其他医疗机构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当事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健康状况的依 据。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 止。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