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受理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南溪区的中国公民。 2.驻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
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南溪区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由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收集初审后,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复审确认。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高中、初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0月8日至10月29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入口>>】
申请人在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link.233.com/25742)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点击相应的县(区)确认点,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照。
(二)体检
10月8日至10月29日。申请人在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即南溪区人民医院)、南溪区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可在官网上自行打印(双面)。体检时贴上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空腹体检。申请人自行对照申报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体检。体检最终结论处须出具明确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
11月1日至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申请人到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21号教体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证书(验原件复印件)。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限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四、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申请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按要求主动接受政务中心工作人员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申请人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三)请申请人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确认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
“四川教育网”:http://link.233.com/14612。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link.233.com/15385。
(五)所有资料下载均需双面打印。
(六)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831)3329941
点击下载>>>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8日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8028/gov/zwgk/tongzhigonggao/9509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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