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蚌埠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淮上区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淮上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淮上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淮上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蚌埠市淮上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五)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淮上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http://link.233.com/21364/)搜索查看。(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link.233.com/17644)查看。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淮上区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9日17时。【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入口>>】
认定机构选择“蚌埠市淮上区教育体育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下载并携带《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于11月2日前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地点: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详细信息参阅附件3)。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淮上区人民政府一楼西大厅,联系电话:0552-2567851。
申请人员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期间,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和面试环节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发热等疫情相关状况时,申请人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照现场确认及体检地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有效的蚌埠市淮上区居住证原件,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驻蚌淮上区部队现役军人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蚌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③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和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原件。
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须正反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认定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由蚌埠市淮上区教育体育局颁发证书。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7955/)公布,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的体检合格证明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查看。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下载:
蚌埠市淮上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原标题:淮上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7955/xwzx/tzgg/501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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