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黄山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祁门县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祁门县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祁门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祁门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户籍在祁门县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祁门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祁门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祁门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9日17时。【点击进入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入口>>】
体检时间:10月18日至10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3日至11月5日。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link.233.com/14423)“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目前不设有效期。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link.233.com/17644/showarticle.asp?id=1063)相关页面查看。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10月18日至10月29日17时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了解报名流程。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并查看。
(2)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电子照片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3)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4)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时应选择“祁门县教育局”。网上申报成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申请材料送达祁门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5)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否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前往祁门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应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提前申领安康码,佩戴好口罩,经扫码、测温登记后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或祁门县居住证原件等:
①户籍在祁门县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原件(交本人和户主页的复印件);
②居住在祁门县的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交复印件);
③驻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祁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交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已经取得的相应合格学历。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交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由系统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见附件1)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在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在表中粘帖相片处粘帖与网上申报时提供的电子相片同版的一寸普通相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使用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使用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祁门县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祁门县人民医院,地址:新城区(七里桥),联系电话:0559-4521841。申请人员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0月18日至10月30日自行前往祁门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8:00开始,9:3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标准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审查认定
祁门县教育局根据祁门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k.233.com/11232/)“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示。
(四)颁发证书
经祁门县教育局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祁门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府代办窗口(联系电话:0559-4505062)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整个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各位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并严格按照祁门县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要求操作。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8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8号),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四)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link.233.com/14423/)查看。
点击下载>>>
祁门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原标题:祁门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1232/zxzx/gsgg/9019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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