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要求,现对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并符合《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各项认定要求的申请人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一)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西安市长安区医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樱花广场南侧)
咨询电话:029-85299882
(二)西安工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东仪路与西部大道十字东南角
咨询电话:029-87910260
二、体检时间
2021年10月28日—11月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00。具体体检预约的时间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
三、体检预约
申请人选择以上任意一家医院进行预约,预约后按时参加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未经预约医院将无法安排体检工作)
(一)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西安市长安区医院):微信公众号搜索“西安市长安区医院”并关注,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快速就医—体检预约—教师资格体检”进入预约平台。
(二)西安工会医院采取微信二维码扫码预约方式:
温馨提示: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请大家尽早安排体检时间,错峰体检。具体体检相关操作以预约系统设定为准。
四、体检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体检预约时间,于当天上午7:30-10: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参加体检。
(二)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上传的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
(三)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交由医院统一汇总后由医院报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体检结果如有异常的,将由体检医院通知申请人进行复检。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2.疫情防控期间体检者必须佩戴口罩、按规定扫描健康“一码通”后进行体温测试,扫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可进入医院进行体检,扫码为黄码和红码均不可进行体检,体温高于37.3℃无症状者建议暂停体检、返家观察体温正常后再预约体检;若体温高于37.3℃且伴咳嗽、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医院预检分诊处专人将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3.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避免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5.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药物携带备用。
6.体检前日22:00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7.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体检者应于上午10:00前抽血。
8.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9.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建议不要佩戴首饰。
10.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液检查,经期结束5-7天后可补检。
11.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12.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医院将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建议申请人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原标题: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7994/xwzx/gsgg/616d471df8fd1c0bdc5a8e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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