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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包头固阳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固阳教育 2021-11-08 16:26:59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下载 】 【教师资格认定承诺书下载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固阳县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类型、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类型

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共三类教师资格。

(二)人员范围

1.具有固阳县户籍或持有固阳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并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社会人员及各级各类应往届毕业生。

2.在固阳县工作且具有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需提供编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县面试考核。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和转专业认定的申请者参加)---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link.233.com/25742) 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link.233.com/28563/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⑥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7日

2.报名网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3.注意事项:

(1)具有固阳县户籍或持有固阳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旗县户籍人员均可在固阳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和转专业认定的人员。

(3)凡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市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3日-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固阳县政务大厅。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只需提交证书复印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只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235/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

包头市内户籍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包头市外户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所有考生必须自行准备拉杆袋。

以上材料全部放入拉杆袋内,一人一袋。

四、体检

(一)确认合格者可领取体检表,同时需贴照片,盖章;

(二)时间:2021年11月23日—26日 上午八点;体检抽血、B超需要空腹;

(三)地点:固阳县人民医院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12月3日 上午8:00报到

2、测试地点:固阳县光明小学

3、测试方式:试讲(5-8分钟)

4、测试指定教材(所有考生自备教材):

初中各科目准备八年级上册,九年级起点科目准备九年级上册,所有教材为2021秋季现行初中教材;

小学各科目准备五年级上册,所有教材为2021秋季现行小学教材;

幼儿园以固阳县现行幼儿园教材;

4、所有在确认后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者请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5、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12月7日张贴于固阳县教育局公告栏,或者考生请关注“固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六、发放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固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七、其它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及认定材料,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认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教师资格认定“限制库”和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允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疫情防控提示

考生现场确认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前14天做好健康监测,须提前在微信小程序“行程卡”注册查询“行程卡”,并按照现场确认地点所在地区防控要求申领本地“健康码”;核酸检测根据疫情情况临时通知。

固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5日

原标题:固阳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GOI42gVxgkci2wKmdJsV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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