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甘南县2022年上半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甘南县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甘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在甘南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甘南县教育局。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2年 4月20日09:00 至 2022年5月13日 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选择认定机构为甘南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甘南县教育局。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申报种类和学科要与国考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报种类和科目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
4.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
6.申报人要经常关注申报系统。认定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报人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
(二)体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在甘南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进行。自网报成功之日起可持体检表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体检科0452-5631793。(体检前务必与甘南县人民医院联系,了解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使用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要求在1张A4纸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同版并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单,应让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5月20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请申请人通过QQ群(群号:971586621)预约,错峰到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甘南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各学科成绩均合格、规定学分已修完,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体检表可自行下载),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须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上传照片一致,背面要注明姓名、报名号、申报学科)。
(9)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内地(大陆)申请人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认定机构进行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作出认定结论,结论合格的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教师资格审核和领取证书
全省统一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15日。我县教育认定机构不支持邮寄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关注教师认定机构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1. 为便于沟通,请申请认定人员添加甘南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971586621,并修改群昵称为“认定类别+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如有通知会在群内发布,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甘南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452-5637632。
2.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时段内到确认地点按先后顺序排队(佩戴口罩,保持间隔2米以上)进行现场确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段前来认定,可电话说明情况。
4. 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附件:
甘南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3731/gnyw/gggs/2022/04/163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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