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照湖南省和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就我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株洲市荷塘区行政区域内。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恺德微创医院)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在荷塘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荷塘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为株洲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
第一段:6月10日08:00-6月23日17:00;
第二段:10月11日08:00-10月24日17:00。
2.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内容进行。凡在荷塘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选择到恺德微创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2,A4正反两面打印)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结论认定当年有效。体检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现场确认时间结束止。
3.现场确认
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政务中心(金科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大厅),联系电话28428800
现场确认时间:春季批次为7月4日-7月8日
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在网报系统中的相片同底同版(其他表格相片由自己本人粘贴)。
(1)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交复印件)。非株洲本地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湖南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湖南省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报名号、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网报系统校验不通过和无法校验的材料均须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查验,并交复印件。
4、网上认证
将评审结果录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认定结果将在荷塘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5、打印、发放证书
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凭毕业证领取教师资格证。(省厅未及时下发教师资格证,可能延长发证时限,但可以提供认定证明)。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认定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当时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安排。如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本地亲戚朋友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
荷塘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原标题:荷塘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3460/c11731/20220418/i1847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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