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有关社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我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与受理对象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于2022年7月29日前结束。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已取得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景宁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景宁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县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景宁县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我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22年5月20日至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link.233.com/25742)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请各申请人员(含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限期内到景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需随身携带身份证、与网报一致的一寸照片1张,自备体检费。体检表格现场向医院领取,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表与其他教师资格体检表不一样,请注意区分。
申请人员须在“现场确认”前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拿到体格检查合格证明,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三)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5月26日-6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带上相关材料景宁县教育局人事科(2)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1张;
6.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
7.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四)其他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2.本次申请所需照片必须都为网报照片同底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网报时简历从初中毕业后开始填写至今,各项内容均需填写完整;
4.请大家合理选择现场确认时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体检和现场确认过程中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 教师资格证书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需邮寄的请填写清楚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其地址。
各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8-5085101。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5393/art/2022/4/21/art_1228991759_59043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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