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梅里斯区2022年上半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梅里斯区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港澳台居民在黑龙江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 符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 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梅里斯区教育局。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请程序
1.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20日至5月1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选择认定机构为梅里斯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梅里斯区教育局人事股。
2.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3. 核对所填网上报名信息。申报种类和学科要与国考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报种类和科目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拍照后按网上要求程序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必须重新上传,否则影响现场认定。
4. 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 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如报名后发现网报信息仍有错误,可在报名日期结束前进行信息修改。
6. 申报人要经常关注申报系统。认定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报人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
7.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体检
教师资格申报人体检在梅里斯区医院进行。自网报成功之日起可持体检表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梅里斯区医院联系电话:医务科0452-6566150。
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使用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用1张A4纸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同版并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取得体检报告单,应让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有关要求见附件3。
(三)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5月20日。现场确认时段内,申请人通过QQ群预约,错峰到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地点:梅里斯区教育局人事股1楼102室。
3.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照片。现场确认时带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同版1寸彩照(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背面要注明报名号、申报学科和姓名);
(3)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由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特别提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申请人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教师资格认定和领取证书
全省统一审核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我区教育认定机构不支持邮寄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关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时段内到确认地点按先后顺序排队(配戴口罩,保持间隔1.5米以上)进行现场确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段前来认定,可电话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452-6565785,为便于沟通,申请认定人员请加入梅里斯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778027505,如有通知会在群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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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原标题:梅里斯区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1572/Zwgk_showNews.action?news.id=4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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