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推进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实施,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4月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将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发放证书工作委托至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行政审批局,现场确认点原则上按照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县(市、区)现场确认。九江学院和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场确认点设置于校内,以便就近办理。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具体时间以当地县(市、区)公告为准。
现将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江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我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
3.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4.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四、认定事宜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以下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间为市本级认定点安排,各县(市、区)和高校认定点的认定工作请关注所在地发布的公告。
1.认定工作分两批进行,请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进行选择。
(1)第一批: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9日23:59
现场确认: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体检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2)第二批:仅限于2022年参与免试认定政策的高等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22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2022年6月10日9:00—6月17日23:59
现场确认: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
体检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
现场确认和体检均为暂定时间,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会进行调整,请大家随时关注认定点公告。
2.现场确认点及体检
(1)市本级确认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窗口,完成现场认定后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参加体检。
(2)为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按照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见附件)。
(3)九江学院和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参加2022年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勾选本校对应的现场确认点,体检工作按照学校统一组织。
4.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申报、认定(我市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各认定点请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体检工作部署,避免人群聚集;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和体检时,应按照九江市疫情防控“四查一戴”要求,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并随时关注认定点公示信息。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link.233.com/26182)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网上认定,发放证书
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者,统一制证后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七、注意事项
(一)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二)九江市市本级以外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申请人及时向各县(市、区)教师认定机构咨询。
八、相关网站网址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http://link.233.com/18092/
九江教育网:http://link.233.com/21429/
江西教育网:http://link.233.com/18298/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1429/zwzx_194/gggs/202204/t20220413_5455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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