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我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已取得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松阳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松阳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县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松阳县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我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松阳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松阳县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22年5月20日至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link.233.com/25742)进行网上报名并选择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5月26日至6月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1号教育窗口(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21号)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来现场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松阳县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工作照两张;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7.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三)体检
各申请人员请于2022年5月24日(周二)和5月25日(周三)两天,到松阳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到中医院体检中心(三楼)领取,体检结果放在体检中心由教育局统一取回。体检时请带一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相同照片,张贴在体检表上。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请各相关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深入了解并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在认定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78-8801575、0578-8065696。
松阳县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0807/art/2022/5/9/art_1229427942_4922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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