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区2022年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须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应在常德市武陵区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6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符合武陵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确认点为“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证件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特别注意:生活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请重新上传。
(5)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
第一段:6月10日08:00-6月23日17:00;(上半年批次)
第二段:10月11日08:00-10月24日17:00。(下半年批次)
2.体格检查
(1)时间
第一段:6月10日至6月22日(上半年批次)
第二段:10月11日至10月24日(下半年批次)
(2)可选择的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民路健康管理电话号码:7217277,高山街健康管理中心:7199633,喻娟联系电话13762606230)、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滨湖路588号)。
(3)要求
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内容进行。凡向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持身份证自行选择上述列举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认定当年有效。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前,申请人请先与医院联系,确认体检结果领取时间,以免耽误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
(1)时间
第一段为上半年批次:6月15日-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第二段为下半年批次:10月18日-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政务中心(龙港路733号),可乘坐29、31、39、58路公交车至常德外国语学校站点下车。
(3)程序
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审核通过之后将申请材料上交工作人员,然后现场扫描邮寄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详细的邮寄信息,由武陵区人民政府统一免费邮寄。
(4)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含本人签字且内容清晰完整的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
个人承诺书上传方式及注意事项: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②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③户口簿(武陵区户口)或居住证(非武陵区户口的须持有武陵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武陵区认定条件的非武陵区本地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须提交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号、姓名。(生活照、自拍照不予受理)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6月23日前上交毕业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⑧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虑到校验系统网络负载和不可预见因素,避免出现现场混乱,请每位申请人务必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4.证书颁发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会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向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一般通过邮寄方式免费领取证书。邮寄地址在现场确认完毕时填写。
第一段为上半年批次,发证时间为8月31日前;
第二段为下半年批次,发证时间为12月30日前。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常德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安排。如因疫情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委托本地亲戚朋友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代办。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6-7229157。
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736-7220967。
武陵区人民政府免费邮寄邮政窗口电话:0736-7257171。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13073/gg/gsgg/content_239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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