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下半年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咸阳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咸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咸阳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通过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8:00至11月2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为“咸阳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温馨提示:
网报时上传照片为近期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务必预览检查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确定: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③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是否正确(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为咸阳市范围内的,确认点可选择咸阳市教育局),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体格检查。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的有关规定完成体检。体检安排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4日(星期天除外)。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证件照片到咸阳市中心医院西郊体检中心体检进行体检。地址:咸阳市经电南路中段(市实验中学东门东南角)。联系电话:029-33765333。
参加体检时,戴口罩,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到不聚集,并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体检。申请人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无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不能进入体检现场。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link.233.com/20197/)另行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四、认定结果和领取证书
根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咸阳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检会〔2021〕2号),咸阳市教育局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申请人员进行相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并作出认定结论后,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link.233.com/20197/)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疫情防控要求
因近期各地疫情多点散发,外地返咸的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和咸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并自觉遵守。提前安排行程,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完成体检。出行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身防护。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link.233.com/20197/)发布的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现场审核等工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本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咸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29—33328033。
附件1: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咸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0197/xwzx/tzgg/202210/t20221014_1481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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