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将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确认,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21日全天。上午测试的人员7:20开始入场,7:35停止入场;下午测试的人员13:30开始入场,13:45停止入场。
(二)地点:呼和浩特市智能技术应用学校教学楼(原呼和浩特市机械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拉尔西街182号)。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请测试人员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到人员密集及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减少跨区域流动,不聚集、不聚会,不前往高风险区域,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避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要求按测试场所所在地政策执行,请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主动配合测试场所防疫管理工作。
(二)测试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抗原检测阴性结果(任选一)方可参加测试,进入测试场地后须全程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自备至少2个),时刻做好个人防护。
(三)参加测试人员需提前下载并填写“附件1”《健康情况承诺书》,在入场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将《健康情况承诺书》上交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场后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遵守测试场所防疫措施。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要主动向工作人员申报。
四、测试具体安排
(一)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除音乐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俄语、德语、信息科技教师资格。
1.测试内容(测试人员须自备相应教材):根据申请资格种类及申报学科,提前准备一节45分钟课时标准的课程及一份教案(手写稿),教学内容需选自与本人申请资格种类一致的中职或高中教材,测试人员可在教材范围内自行选择课程内容进行测试。测试时按需携带相关教材。
2.测试流程:测试人员进行身份审核并抽取序号后,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须安静有序等待测试,按照序号依次进入试场。进入试场后,测试人员向评委说明自己的序号,将教案中的教学内容以说课的形式展示给评委,说课时间8分钟。
(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除俄语、德语、信息科技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师资格。
1.测试所需教材:测试人员须自备并携带相应教材,所需教材详见“附件3”。
2.测试流程:测试人员进行身份审核并抽取序号后,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须安静有序等待备课,按照序号依次进入备课室(测试人员仅可携带备课教材和文具进入备课室,教案纸由考场提供)。
在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按照一节45分钟课时标准的课程进行备课并书写教案,备课时间40分钟。
备课结束后按照序号进入试场,向评委说明自己的序号。按题目要求将备课内容以说课的形式展示给评委,说课时间8分钟。
(三)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须将教案交至评委,并立即离开测试场所,不得聚集逗留。
五、注意事项
(一)测试人员须根据“附件2”中的指定时间参加测试。测试人员不得更换测试时间,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测试人员在教案和说课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论处。测试结果及体检事项安排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link.233.com/19263/)和“呼和浩特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测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其中,英语、俄语、德语、日语等语言类学科的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进行测试。
(四)严禁测试人员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Ipad、手机、蓝牙耳机等与测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场。测试人员进入试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不得交谈,保持安静。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对于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舞弊者,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五)测试场所无停车位,请测试人员选择其它出行方式。
(六)咨询电话:(0471)3987339、4606412。
附件:1.健康情况承诺书
2.呼和浩特市2022年下半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安排表
2022年1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9263/zwgk/tzgg/202212/t20221216_1459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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