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疫情防控和我市申请教师资格非师范类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的范围
(一)2022年秋季提出申请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其他需要参加测试人员。
二、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网上申报成功并经现场确认后认定为符合测试条件的人员;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
三、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基本要求
(一)参加测试人员能正确掌握和理解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并能够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正确执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案编写规范,教授内容正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良好。
(二)测试人员根据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申报学科,提前备课。现场测试时间为10分钟,由专家评委根据测试人员对教学过程的完成情况确定等次。
(三)评分的主要内容为:
1.教学目标具体、重点突出、难点明确,深浅适宜,详略得当,讲解准确,思路清晰,教学过程与时间安排恰当。
2.语言规范、生动、形象、简练。用科学的语言描述科学的问题,语言组织严谨而无反复和拖沓。普通话标准。
3.仪表端正,态度亲切,举止大方,穿着得体。
4.字体美观、工整、书写规范。图形图像准确有美感。版面设计合理。
5.能理论联系实际,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能用通俗的语言表达本学科的内容。
四、相关要求
(一)测试时间:2022年12月23日,参加测试人员8:30签到、抽签。
地点:乌海市第六中学科技楼四楼考生候考室,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 参加测试人员按给定题目进行讲课,给定题目有多个的,可从所给题目中任选一个题目进行讲课(给定题目见附件2)。测试人员所选教材必须为我市中小学现选课本,教材自备。给定题目中个别科目无教材只需根据给出内容备课即可。测试中不得使用电子课件。
(三)每个考场设3-7名评委,测试结果60分以上为合格,评委中有2名或2名以上打分结果60分以上为合格,视为教学能力测试通过,2名或2名以上打分结果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视为教学能力测试未通过。
(四)进入考场前进行现场发放准考证,未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以及带好一次性防护口罩进入考场。
咨询电话:0473-3998061
附件:附件1: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参加能力测试人员.xls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7813/jyj/260491/260514/137747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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