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报时间:4月11日至7月13日。
下半年网报时间:9月20日至12月19日。
具体报名时间以各市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申报入口在下图所示位置
辽宁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在指定时间进行认定申报报名。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申报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申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申报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经毕业离校的2022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