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工作安排,现将莘县2023年第一批次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4月4日17:00。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莘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莘县户籍;
2.持有莘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驻聊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所在地为莘县。
(二)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机构及网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户籍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在莘县,由莘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网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4月4日17:00。
体检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7日、4月8日、4月9日每日早7:40至10点00分前完成体检。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7日、4月8日、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体检完直接去莘县伊尹酒店综合楼提交材料、现场审核。
(三)第二、第三批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
第二批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6月26日,第三批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月22日,详情关注当批次公告。
五、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link.233.com/25742)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操作手册下载:https://link.233.com/25742/pages/html/63/a6776591581850.html,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一条认定机构、第二条申请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注:本次认定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开通证书邮寄,请考生选择证书邮寄,务必将邮寄信息及联系电话填写正确。
(二)体检及材料提交(体格检查表见附件)。
严格遵守体检医院的制度,体检时间:每日早7:40--10:00完成。
体检地点:莘县中医院 (体检在医院北大门入口排队) 详细地址:莘县伊园街北环路90号,联系电话:0635-7361377。
体检时间:4月6日10:00前 体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4月7日10:00前体检认定初中教师资格证人员
4月8日10:00前体检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户籍或者居住地在燕塔办事处、莘州办事处、东鲁办事处、莘亭办事处、河店镇、燕店镇、魏庄镇、大王寨镇、王奉镇、张鲁镇、俎店镇、董杜庄镇人员)
4月9日10:00前 体检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户籍或者居住地在妹冢镇、张寨镇、朝城镇、十八里镇、徐庄镇、柿子园镇、王庄集镇、观城镇、大张家镇、古云镇、古城镇、樱桃园镇人员)
特别提示:
1.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填写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贴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交费体检,体检费只接受现金缴费。(体检前一天忌酒,因抽血项目需空腹,7:30前到达指定医院,10:00截止体检时间)
2.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体检表有缺漏项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等情况,电话通知申请人应到原体检医院进行补查或复查,体检结论只对本批次认定有效,参加本次认定的选择本批次体检时间。体检表由医院最后上交教体局。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和体检后,按规定时间内直接到莘县伊尹酒店综合楼现场提交材料、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近期一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填写网上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有效的居住证;驻聊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现役军人证、武警证。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将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上传平台。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由定点体检医院交认定机构,不需考生本人提供)。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校验未通过的,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交。
(7)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未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
原标题:莘县2023年第一批次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21475/ywdt/tzgg/202303/t20230321_426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