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湛江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尽快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我市认定工作总体部署,方便申请人员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申请的相关准备,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认定程序。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确保申请人材料齐全、条件合格、程序合规,同时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好认定工作过程的疫情防控,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协助做好相关证件办理工作。各认定机构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普通话测试提供帮助。普通话测试申请人可向市语委办报名申请,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10楼督导室2室;报名、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具体安排,联系电话:3130053。
四、认真抓好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医院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原则上统一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五、其他要求
(一)2023年湛江经开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由霞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的继续由坡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受理范围
广东户籍、广东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两个阶段都可报名人员范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国考合格人员、全日制应届师范生、全日制应届非师范生。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报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报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确认点(教育局)现场确认才算完成。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2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1、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2023年5月5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报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2、生成证书编号时间。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必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网络版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否则教育部服务器会自动关闭,后果自行负责。
(四)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的选择。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湛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申请人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申请,现场确认点要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教育局。
2、《个人承诺书》可以线上直接签名,《个人承诺书》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报名成功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准确、签名不清晰或显示不完整,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3、相片要求。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表粘贴照片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领取教师资格证。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认定机构为湛江市教育局的,到各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5、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湛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link.233.com/23788/zhjedu/)或公众号(湛江市教育局)。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地点设在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湛江市霞山区民治路183号一楼技术部)。联系电话:0759-2338087
详细认定条件及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1。
湛江市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3788/zhjedu/gkmlpt/content/1/1745/mpost_1745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