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登封市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登封市;
(二)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登封市;
(三)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登封市;
(四)驻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目前在登封市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当前就读高校所在地三者任选其一认定。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在省外高校就读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登封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我市的也可以申请认定。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
2.体检。体检时间:4月16—18日;体检医院:登封市总医院。
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在登封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均可参加此次体检,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
时间:4月25—28日。
第一次网上审核对象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4月28日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4.现场审核。
时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教育局窗口(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三康医院东隔壁),联系电话:0371-62830937。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证书预计5月底由中国邮政免费邮寄,请注意查收。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1日。
2.体检。体检时间:6月18—19日;体检医院:登封市总医院。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
时间:6月27—30日。
第二次网上审核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2023年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2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醒: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7月2日前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
4.现场审核。
时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教育局窗口(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三康医院东隔壁),联系电话:0371-62830937。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登封市2023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登封市;
(二)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登封市;
(三)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登封市;
(四)驻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目前在登封市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当前就读高校所在地三者任选其一认定。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在省外高校就读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登封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我市的也可以申请认定。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9日。
2.体检。体检时间:4月16—18日;体检医院:登封市总医院。
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在登封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均可参加此次体检,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
时间:4月25—28日。
第一次网上审核对象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4月28日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4.现场审核。
时间: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教育局窗口(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三康医院东隔壁),联系电话:0371-62830937。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证书预计5月底由中国邮政免费邮寄,请注意查收。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1日。
2.体检。体检时间:6月18—19日;体检医院:登封市总医院。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3.网上审核。
时间:6月27—30日。
第二次网上审核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2023年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2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醒: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7月2日前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
4.现场审核。
时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13号教育局窗口(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三康医院东隔壁),联系电话:0371-62830937。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原标题:登封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dfedu.net.cn/gongshigonggao/63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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