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吉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吉水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吉水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吉水县内的社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2.持有吉水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吉水县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吉水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
(1)上半年网报时间:2023年4月12日8:00—6月21日
17:00,逾期不再受理。
(2)下半年网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2.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均应选择吉水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3.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个人真实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教师资格申报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凡在我县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者带好有关材料到吉水县中心幼儿园侧门(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进行初审和现场确认。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原件;
②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背面提前注明本人姓名、申报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例:小学语文);
③《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好,封面须一起打印)。申请人须提前贴好照片,填写好个人应填写部分内容(受检者签字及以上部分内容),身高、体重、血压及以下部分内容待统一组织体检时,由医院填写;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对于学历(即毕业证)证书信息未在报名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学历(即毕业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2515)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对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未在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对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信息未在系统核验到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凡系统存在未通过核验事项的申请者,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在材料预审、现场确认时,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普通话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表、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由吉水县教体局收集、保管,送市教体局复审、确认。原件审核完后退回本人。
四、体检
体检由吉水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指定医院,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进行,费用自理,在现场确认时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申请人须自行下载并打印一份《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体检表》(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需打印封面,提前贴好照片)。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经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认定合格人员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由邮政快递免费寄送发。证书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正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请务必填写申请者本人姓名,不必到县教体局领取。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正确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请务必填写申请者本人姓名,不必到市教体局领取。
发放给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须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3.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公示专栏。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6-8680574,或加入“吉水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QQ交流群(群号:789901484)。
附件:1.吉水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邮寄二维码
2.吉安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邮寄登记二维码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3年吉水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1921/work-show-117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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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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