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23〕2号)《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link.233.com/25742);
(二)现场确认;
(三)体检;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二、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4月12日-4月24日。
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请申报人员网报3天后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推送事项,并关注萍乡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临时QQ群(群号:785105996)通知。
三、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
1.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地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四、网上申报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现场确认具体事项
(一)确认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四楼406办公室,咨询电话:0799-6792079。
(二)现场确认时间:请申请人网上申报3天后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推送事项留言,并关注萍乡经开区教师资格认定临时QQ群(群号:785105996)通知。
(三)申请人员现场确定需提供的材料
针对申请人以下两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不同的材料:
1.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教师资格种类+申报学科+姓名】
2.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信息”的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教师资格种类+申报学科+姓名】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请申请人网上申报3天后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推送事项留言,“中国教师资格网”后台推送留言查询。
六、体检
(一)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具体时间、地点4月27日前在萍乡经济开发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公布)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需空腹(前一天晚上9:00以后就不要进食水和食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以体检表粘贴照片),在体检中心进行集中登记盖章,领取体检表。
2.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不合格的,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通知申请者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对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申请认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发证
完成认定审核相关工作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邮寄送达。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以群内通知为准。本次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全部采取邮寄(EMS到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请认定时勾选邮寄并如实填写邮寄地址。
八、其他事项
(一)个人思想品德及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实行信用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认定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包括各类证件)或与个人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处理,并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录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按要求携带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加群时(群号785105996)请按照“第一批+学段学科+姓名”(如:第一批初中语文张三)的格式加群,有关现场确认、体检、发证等后续具体事项将在本QQ群通知。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2023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阶段)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88uddyMfDB8IlBJ-xA2h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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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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