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宜春市(含县市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安排予以公告。
请各申请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link.233.com/25742),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未尽事宜,申请人在网报时仔细阅读各认定机构、确认点发布的“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
下半年认定安排将于2023年9月中旬发布。
宜春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0795-3216763。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宜春市各县市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宜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宜春市(含各县市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宜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1.第一批次
网报时间:
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网报对象:
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
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网报对象:
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点选择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社会人员,网报时
认定机构选择宜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行政审批局),具体现场确认和体检安排请网报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2.宜春学院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宜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宜春学院。具体要求以宜春学院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要求
1.户籍(居住证)原件;网报系统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以网报时各自选择的县(市、区)确认点“注意事项”中发布的体检安排为准;
2.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宜春学院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宜春学院通知为准。
袁州区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袁州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5-7028755。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袁州区范围内人员;
2.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袁州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袁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各批次认定安排及要求
(一)第一批次
1.网上申报安排
(1)网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社会人员认定点选择“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原袁州区文化教育局)”,高校应届毕业生机构选择对应就读高校认定点;
(2)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安排
(1)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12日--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袁州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袁州区政府东边附楼)。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现场确认需要核验的材料:①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②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③申请人户口簿(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袁州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④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彩印件(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在“考生服务”栏目查询打印);⑤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白底正规证件照片2张,照片反面需注明姓名、学段学科、联系电话(如:张三,初中语文,13500001234)。
3.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5月14日--5月15日早晨7:50(需空腹)进行体检(严格按照现场认定时下发给个人的《袁州区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通知单》时间及要求执行);
(2)体检地点及要求:详见《袁州区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通知单》,体检时带好身份证,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第二批次
1.网上申报安排
(1) 网报时间: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2) 网报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安排
(1)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认定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与第一批次相同;
(3)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与第一批次相同。
3.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7月2日--7月3日早晨7:30(需空腹)进行体检(严格按照现场认定时下发给个人的《袁州区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通知单》时间及要求执行);
(2)体检地点及要求:详见《袁州区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通知单》,体检时带好身份证,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个人诚信制度贯穿整个认定过程,任何环节出现违规行为则视为不合格且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处理;
2.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的社会人员请勾选“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和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生勾选现在就读的学校;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袁州区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
3.出生日期的格式,统一为yyyy-mm-dd,如1988-03-07;
4.应届毕业生单位一栏的填写格式,统一填写为:学校-院系-专业-班级(如:宜春学院-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3级1班);
5.填写的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应一致(填写规范名称);
6.专业类别: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
7.申报任教学科(专业):可以在系统提示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报语文、对外汉语等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定;
8.个人简历填写:从小学毕业起填,并且个人简历信息至少写两条以上。
樟树市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5-7313129。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樟树市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樟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樟树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确认时间
为更加高效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工作,采取分学段错峰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确认时间: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人员:2023年5月8日;
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2023年5月9日;
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023年5月12日;
2.第二批次确认时间: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人员:2023年6月25日;
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2023年6月26日;
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2023年6月27日--6月28日;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023年6月29日;
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确认地点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第一排A7.A8.A9窗口(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注意:幼儿园与中小学的体检表不一致,体检表上应注明自己的“报名序号、学段、照片序号”,贴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没有加盖公章不予参与体检。现场询问自己的体检序号(即照片序号)并牢记。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白底)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请清晰书写本人姓名、报名序号、申报学段及学科、照片序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30日。
2.体检地点:樟树市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一般安排在上午10:00前,需空腹,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由樟树市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丰城市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丰城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5-6422253;0795-6420668。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丰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洪州学院应届毕业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丰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丰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丰城市教师进修学校(丰城市沙湖路1号)
电话:0795-6422253;0795-6420668
确认日期: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其中5月8日至10日工作时间段内,受理幼儿园及小学各学科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5月11日至12日工作时间段内,受理初、高中各学科段及中职教师资格现场确认。)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其中6月26日至28日工作时间段内,受理幼儿园及小学各学科段教师资格现场确认;6月29日至30日工作时间段内,受理初、高中各学科段及中职教师资格现场确认。)
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0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对于网上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2.申请人是国外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1张(教师资格证书使用,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身份证后四位);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前携带身份证及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1张(体检表使用)到丰城市人民医院领取体检表格体检,体检需空腹,一般安排在上午。
体检时间:完成网报之后,现场确认之前自行前往(含高中、中职)
体检地点:丰城市人民医院(丰城市紫云南大道533号)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丰城市教育体育局”人员,按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
靖安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靖安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4658270。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为靖安县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靖安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靖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8:30至17:3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9日,8:30至17:30。
2.现场确认地点:靖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教育体育局窗口(天龙宾馆内),网址:http://link.233.com/26642/
3.联系人:李老师13766402320 ,徐老师15180529003。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①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②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③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并告知体检地点和体检时间,体检者当天早上须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靖安县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要求进行。
奉新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4629603。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奉新县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奉新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奉新县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确认地点:奉新县文体艺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教体局窗口(滨河东路与洗沙路交汇处)。联系人:毛远媚、欧阳艳玲,联系电话:0795-461699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并告知体检地点和体检时间,体检者当天早上须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奉新县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
高安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高安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5294519。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高安市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高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高安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5月12日;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高安市赤土板北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东北高安市民中心B座三楼30号窗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对于网上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2.申请人是国外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体检需空腹,早上7:30之前到达体检医院,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由高安市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体检时间:第一批次:2023年5月9日--5月13日;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7日--7月1日。
体检地点:高安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南楼六楼体检科。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高安市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
上高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上高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2509530。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上高县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上高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上高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确认地点: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307室。
(二)体检时间、地点
两个批次的体检时间和地点相同,均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告知。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用于体检和制作证书);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上高县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安排和体检安排进行。
宜丰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宜丰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2756061。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宜丰县范围内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宜丰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宜丰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
1.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6月26日--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宜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电话:0795-2756061。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①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②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③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背面请写上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格,体检需空腹,一般安排在上午。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5月8日8:00--5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26日8:00--6月30日17:00
体检地点:宜丰县人民医院(新址)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宜丰县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体检安排进行。
铜鼓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铜鼓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95-8710527。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铜鼓县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铜鼓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铜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
铜鼓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行政服务中心1151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铜鼓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格,体检需空腹,一般安排在上午。
体检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体检地点:铜鼓县人民医院新医技大楼五楼体检中心。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铜鼓县教育体育局”人员,按照上述现场确认和体检安排进行。
万载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万载县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0795-8816209。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万载县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万载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万载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8日8:00--6月21日17: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为防止人员聚集、扎堆,现作如下安排:
5月8日现场确认为黄茅、株潭、潭埠、马步户籍人员;
5月9日现场确认为康乐街道、茭湖、白良户籍人员;
5月10日现场确认为仙源、赤兴、岭东、白水、高城户籍人员;
5月11日现场确认为双桥、鹅峰、三兴、罗城、高村户籍人员;
5月12日现场确认为以上各地未及时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员;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万载县行政审批局”人员。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为防止人员聚集、扎堆,现作如下安排:
6月26日现场确认为黄茅、株潭、潭埠、马步户籍人员;
6月27日现场确认为康乐街道、茭湖、白良户籍人员;
6月28日现场确认为仙源、赤兴、岭东、白水、高城户籍人员;
6月29日现场确认为双桥、鹅峰、三兴、罗城、高村户籍人员;
6月30日现场确认为以上各地未及时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员;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万载县行政审批局”人员。
(二)现场确认地点
万载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会事务股1号受理窗口,电话:0795-8816209,联系人:宋紫薇。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注: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辖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7:30开始),分五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5月8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5月9日体检;
5月9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5月10日体检;
5月10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5月11日体检;
5月11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5月12日体检;
5月12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5月13日体检。
第二批次:2023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7:30开始),分五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6月26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6月27日体检;
6月27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6月28日体检;
6月28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6月29日体检;
6月29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6月30日体检;
6月30现场确认通过的,参加7月1日体检。
2.体检地点
万载县中医院新门诊综合大楼四楼体检科。
原标题:宜春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4178/ycsjytyj/gggs/202304/145892497a5c4702a6f52442c740ce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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