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3年威海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查看各区市教育局公告)认定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现将第二批认定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流程
申请流程共三步:(一)网上报名(二)体检(三)网上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名。
第二批网报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为“首页”—“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报名”,也可从顶部“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访问。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受理范围及认定条件见附件1。
第三批网报时间:2023年9月12日8:00—9月22日17:00。第三批认定公告将于9月份在威海市政务服务网发布。
1.网上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威海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2.网上选择“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确认点。
3.证书获取方式选择“邮寄领取”。
证书全部通过邮政EMS寄送,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申请人请勿到现场领取。请认真填写“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6日。体检医院仅限威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医院,申请人可在指定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体检表及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三)提交申请材料。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全部通过网上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不要到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全程不用到现场)。网上提交材料指南见附件4。
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7日17:00前,过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尽早网上提交,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可留出时间更改。材料目录见附件3。
因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通过电话预约(0631-5897179),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受理地址为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二楼。
二、证书发放
认定机关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全部通过邮政EMS寄送,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申请人请勿到现场领取。请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寄送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妥善保管。审批机关将于7月7日受理结束后统一编码,编码后大约需1个周制作证书,随后邮寄。
三、其他事宜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查阅认定通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因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申请人有其他问题,可查看附件5-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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