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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5年1月9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经市教委审核通过的2015年全日制中等师范教育(含幼儿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以上人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原则上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程序”栏目中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三、认定时间
  按照《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执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2-21日。
  四、材料归档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院系安排专人负责装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各师范类院校于7月10日之前提交《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联系方式
  市教委师范处:赵文朝 60393065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郭金虎 62658186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内容

时间

备注

学校报送数据

4月30日前

各师范类院校、相关区县,中师幼师数据由所在区县报送

网上申报

5月12—5月21日

登陆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入口

现场确认

5月14—5月22日

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机构

认定结论公布

5月27日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证书办理

6月10—19日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证书发放

6月23日—30日

申请人员凭毕业证到所在学校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7月5日前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材料归档

7月10日前

各师范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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